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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隆市警察局第三分局唐姓警員,今年7、8月間,涉嫌在某超商偷裝秘錄器,偷拍民眾如廁影像,被民眾發現檢舉,警方追查發現屬實,檢視相關證據後,將他依妨害秘密罪嫌送辦。這件離譜社會案件,基隆地檢署偵結,今天不起訴處分。理由是,按告訴乃論之罪,其告訴已經撤回者,應為不起訴之處分。因被告已與告訴人達成民事和解,告訴人也在偵查中撤回告訴,所以不起訴處分。三分局分局長蕭惠珠表示,雖然刑事不起訴,但行政處分一定要,他們開過考績會,核定記一大過,同意唐姓警員申請退休,唐9月25日申退,正在核辦中。 9月初,有民眾向警方檢舉,在某超商廁所發現密錄器,好奇拿回家一看,畫面竟是民眾上廁所,交給警方處理。第三分局追查,發現涉案是唐姓警員(53歲),在7月間至某超商洗手間裝置針孔攝影機,違法偷拍民眾畫面。警方在他家另外搜出3個秘錄器,唐姓警員也坦承犯案,自稱「鬼迷心竅」,坦承一時失慮,誤蹈法網,深感懊悔,願受法律制裁,三分局辦自家人,也不護短,立即報請基隆地檢署檢察官指揮偵辦,並聲請搜索票搜索涉案員警辦公處所及住居所查扣攝影機,電腦及電磁相關證物,深入究辦。唐姓警員把針孔攝影機放在馬桶刷旁,由下往上拍,圖為示意圖,非案發超商廁所。圖/本報資料照片 分享 facebook 超商偷拍民眾如廁竟是警察,實在離譜。圖/本報資料照片 分享 facebook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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